張貼日期: 2026-08-20 08:44:15 點閱:11
說明:
一、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:
(一) 將田徑納入國小組第二級補助範圍。
(二) 增列田徑、桌球、射箭、自由車、木球、輕艇及划船等運動種類採計賽事。
(三) 明定計畫執行期間應依「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」之規定辦理。
(四) 針對第四級補助,放寬高中職校參賽人數或隊伍數之門檻限制,以鼓勵各校發展多元運動社團。
二、 請有意申請115學年度第1學期(115年8月1日至116年1月31日)補助經費且符合本計畫規定者,依本計畫第6點檢具相關申請資料各1份,於115年8月31日前送(寄)達本府(彰化市健興路1號體育場體育保健科,備註運動團隊發展計畫申請),逾期者不受理。
三、 本次申請採計賽事期間為: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。
四、 本案經費來源為本府年度預算,並得視年度預算調整補助經費額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