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9-01 13:41:20 點閱:10
說明:
一、 依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5年8月24日運全署綜(三)字第1150100604號函辦理。
二、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為表揚致力推動全民運動之基層體育教師、專任運動教練及裁判,肯定其長期投入及卓越貢獻,特訂定本徵選須知。
三、 貴校如有推薦名單,請於115年9月8日前將推薦表、具體事蹟表與佐證資料等1式6份寄(送)至本府,另請將可編輯電子檔函報本府,以利辦理後續事宜,逾期恕無法受理。
四、 本案注意事項:
(一) 各類獎項各校至多推薦1人。
(二) 優良具體事蹟應以選拔學年度(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)之資料進行認定。若屬長期延續性計畫或多年深耕基層事蹟,得併入整體績效綜合考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