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9-01 13:48:13 點閱:9
主旨: 請各校於國民體育日(9月9日)免費開放學校運動場館設施供民眾使用,並請於115年9月11日前上雲端公告系統填報開放情形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5年8月27日運全署社(一)字第1150300587號函辦理。
二、 依據國民體育法第6條第3項規定:「各級政府之公共運動設施,應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;並鼓勵其他各類運動設施,在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」,合先敘明。
三、 請各校依前述規定,在不影響學校教學及生活管理之原則下,配合於國民體育日當日免費開放校內運動場館設施供民眾使用。
四、 學校如有特殊原因(如場館整修中或僅能開放部分設施)致當日未能免費開放者,請學校事先於適當管道(如學校官網)或現場公告相關訊息,以利民眾知悉。
五、 本案俟國民體育日後,於115年9月11日前上雲端公告系統填報運動場館設施免費開放之實際使用情形(資料填報第2953號,含開放之運動場地設施,使用人次等),俾利後續彙整統計。